译文
大红公鸡披着华彩毛羽,一双趾爪光如锋刃剑芒。
只见它们一展炎威雄风,会战在大门至厅堂的路上。
看它尖利的长爪踏踩着玉阶,发怒的双眼燃烧起凶猛的火光。
长长的尾翅搅起阵阵惊风,有力的双翅正铺展伸张。
轻捷地奋起尖嘴利爪,时而闪电般进击,时而腾跃飞翔。
注释
斗鸡:古代的一种娱乐活动。
丹鸡:占俗盟誓和祭祀所用的赤毛雄鸡。丹,红色。
被:通“披”。
华采:华丽的彩衣。釆,同“彩”。
距:鸡爪,也专指鸡足后突出如距的尖骨,争斗时用以刺对方。古代,斗鸡的爪子都套有金属外套,而且特
该诗当作于建安十四年(209年)之后,当时曹丕、曹植兄弟与陈琳、王粲、徐干、刘桢、应玚等人于邺中宴游,彼此诗赋唱和,诸人多有同题之作。宫廷游宴中常有的一种游戏就是斗鸡。曹植、应玚等都有《斗鸡诗》。作者也应当是于此时在魏宫中观看了斗鸡之后,才有此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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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一开篇,作者便运用生花妙笔,极力渲染鸡的风姿,显得异常的神气:“丹鸡披华采,双距如锋芒。”雄鸡本来就以色彩绚丽著称,而这只斗鸡更是不同凡响:它火红如丹,羽毛华美,仿佛披上了五光十色的彩衣;那一双尖爪,锐利无比,宛如刀锋箭芒。如此的雄姿,如此的气势,真是先声夺人,定能取胜。
接下来的两句,视鸡为人,点出此鸡参加争斗的原因:“愿一扬炎威,会战此中唐。”这次游戏是主人闲极无聊,为了与众宾客取乐,才驱使鸡争斗的。而诗人则发挥想像,独出心裁,代鸡言志,说自己所以出斗,是为了一展雄姿,扬威中唐,以示不可战胜的实力。这样,变被动为主动,视无情为有情,极有韵致。
接
植曰:数日不见,思子为劳,想同之也。
仆少好为文章,迄至于今,二十有五年矣,然今世作者,可略而言也。昔仲宣独步于汉南,孔璋鹰扬于河朔,伟长擅名于青土,公干振藻于海隅,德琏发迹于大魏,足下高视于上京。当此之时,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,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,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,顿八紘以掩之,今尽集兹国矣。然此数子犹复不能飞轩绝迹,一举千里。以孔璋之才,不闲于辞赋,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,譬画虎不成反为狗也,前书嘲之,反作论盛道仆赞其文。夫钟期不失听,于今称之,吾亦不能妄叹者,畏后世之嗤余也。
世人之著述,不能无病,仆常好人讥弹其文,有不善者,应时改定。昔丁敬礼常作小文,使仆润饰之,仆自以才不过若人,辞不为也。敬礼谓仆,卿何疑难,文之佳恶,吾自得之,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?吾常叹此达言,以为美谈。昔尼父之文辞,与人通流,至于制《春秋》,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。过此而言不病者,吾未之见也。
盖有南威之容,乃可以论于淑媛,有龙渊之利,乃可以议于断割,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,而好诋诃文章,掎摭利病。昔田巴毁五帝,罪三王,訾五霸于稷下,一旦而服千人,鲁连一说,使终身杜口。刘生之辩,未若田氏,今之仲连,求之不难,可无息乎?人各有好尚,兰茞荪蕙之芳,众人所好,而海畔有逐臭之夫;咸池六茎之发,众人所同乐,而墨翟有非之论,岂可同哉!
今往仆少小所著辞赋一通相与,夫街谈巷说,必有可采,击辕之歌有应风雅,匹夫之思,未易轻弃也。辞赋小道,固未足以揄扬大义,彰示来世也。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,犹称壮夫不为也。吾虽德薄,位为藩侯,犹庶几戮力上国,流惠下民,建永世之业,流金石之功,岂徒以翰墨为勋绩,辞赋为君子哉!若吾志未果,吾道不行,则将采庶官之实录,辩时俗之得失,定仁义之衷,而一家之言,虽未能藏之于名山,将以传之同好,非要之皓首,岂今日之论乎?其言之不惭,恃惠子之知我也。
明早相迎,书不尽怀,植白。